2017年,我市积极争取获补省级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1.439亿元,其中,绩效奖励1000万元。奖励资金总额居全省第二位,绩效奖励居全省第一位。
省级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统筹用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基本公共服务支出。下一步,我市将健全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加大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市民化任务较重、财政相对困难的县(市、区)支持力度。(通讯员 刘雨东 杨晓鹏 李雨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