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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文化执法局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
来源:潍坊新闻网   2017-06-22 09:5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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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乐县文化执法局与各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带好队伍。

    各领导带头执行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及文化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对所管辖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按照“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抓好本科室的廉政建设。负责本科室经常性的党风、党纪、职业道德教育,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在思想、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科室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负责本科室执行 “十不准”规定,规范本科室人员的廉洁执法监管行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廉政纪律,年度内本科室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同时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廉政行为负责。要教育好自己的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遵纪守法,不让他们利用自己的影响谋取私利;要善于发现和及时制止他们的违法违纪行为。(通讯员 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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